当前位置:返回首页
福州女子怒告36户邻居!法院判了
日期:2023-05-17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 浏览次数:67
2019年2月,柯女士购买了位于马尾区某小区商品房后乔迁新居。后因工作调动,柯女士前往外地居住。2020年10月,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发现有污水从柯女士家门缝溢出到走廊,于是电话告知柯女士。经开门查看,发现房屋内污水四溢,排查发现堵塞原因是一根2米长的疏通弹簧堵塞住公共管道,导致该户型所有楼层卫生间排水从柯女士房屋马桶处倒灌溢出。柯女士多番协调无果,先后将物业公司以及楼上36户业主全都告上了法庭。
“柯女士的房屋财产损失系因卫生间公共下水管道堵塞、污水外溢造成,堵塞物主体无法查明其来源和时间,已入住的楼上各业主都有不当行为的可能性。除未装修入住的4户业主外,其余32户楼上业主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应酌情给予柯女士补偿。”经办法官表示,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物业的管理人,有责任对小区公共设施进行维护修缮,也应承担相应责任。柯女士家中长期无人,未能及时发现下水道返水事件,对其房屋返水损失的扩大存在一定过错。
作为共有设施的下水管道,使用人对其负有共同管理、共同维护、共同注意、保证管道通畅的义务,自然对堵塞的风险也需共担。因公共下水管道堵塞造成业主财产损失,在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下,共同使用人若不能证明自身不是侵权人,需承担民事责任。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