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5-31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300080)发布公告,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潘政烁为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潘政烁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且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公告中提到,潘政烁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存在关联关系,但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至公告日,潘政烁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任何股份,且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