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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分!江苏泰州两孩子发生口角女子拎起凳子怒砸小孩头部

时间:2024-11-15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江苏泰州,一女子与一位孩子的母亲发生了争执,万万没想到,这孩子母亲竟拿起凳子,冲到女子的儿子身旁,直接向其后脑勺猛砸了下去,女子的儿子没站稳,面部重重地磕到了滑梯上。女子一怒之下,冲上去不断撕扯孩子母亲的头发,二人很快就扭打在了一起,工作人员拽了几次都没拽开。

  根据监控视频来看,黑衣女子带着2岁的儿子在一家店铺的儿童游乐区玩耍,该游乐区有一个滑梯,还有几个同龄的小孩子。

  就在小孩子们玩耍时,黑衣女子突然发现自己的儿子居然动手打人,还把对方打哭了。黑衣女子立即上前教训了儿子,还让儿子像对方道了歉。

  可是对方小朋友哭得停不下来,他的母亲十分心疼,就指着黑衣女子的儿子大骂没教养,甚至上升到了人身攻击,骂得非常难听。

  店里的工作人员立即过来劝解,希望这位母亲克制一下,小朋友之间打闹是正常的,可这位母亲并未听劝,一直在那辱骂这黑衣女子和她的儿子。

  黑衣女子猜到这位母亲要干嘛了,她立即上前准备阻止,但还是晚了一步,这位母亲拿着凳子狠狠地向黑衣女子的儿子头部砸了下去。

  由于力度太大,黑衣女子的儿子被砸后,面部直接磕在了滑梯上,然后仰面倒在地上疼得哇哇大哭了起来。

  此时黑衣女子已经揪住了这位母亲的头发,二人开始互撕了起来。工作人员在一旁一边劝解一边试图拽开二人,但根本拽不动。

  事后,黑衣女子将监控视频发到了网上,而这位母亲发现后,表示黑衣女子已经侵犯了他们的隐私,还要求黑衣女子赔偿损失。

  既然黑衣女子都道了歉了,这位母亲仍继续辱骂黑衣女子,甚至还抡起塑料凳子砸了黑衣女子儿子的头部,致其面部磕到滑梯上。这一行为从法律上来讲,属于故意伤害。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最后,在这起事件中,黑衣女子及时对儿子的坏行为进行了批评和惩罚,这体现了良好的家庭教育观念。然而这位母亲却选择用暴力解决问题,不仅伤害了黑衣女子的儿子,同样也给自己的孩子作出了坏的榜样,这实在是不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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