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09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当晚,青岛市公安局地铁分局通报称,针对网传“一小伙在地铁车厢内遭老人殴打”视频,公安机关迅速开展工作,
现场视频资料显示,一名年轻的灰衣男子背靠手扶栏杆站立,一名身着白色背心、头戴浅黄色帽子的老人贴近并将灰衣男子推倒在地铁座椅上。随后,老人骑在灰衣男子身上,用手击打灰衣男子面部,灰衣男子一手抓住老人背心,一手护住自己的面部,并呼喊“我错了,爷爷,给你赔一个”。
据后浪视频,目击者刘女士称,是年轻人先坐到了座位,老人要求其让座,两人因此发生争执,年轻人一直没有还手,老人追上去打。但这一说法未得到官方证实。
事件发生后,引发网友热议。“老人这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在受到殴打时还手算不算正当防卫?”针对这些问题,山东头条news独家专访了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程薇娜。
“从视频内容上看,老人因为被拒绝让座,就在公共场合随意殴打他人,造成被打的年轻人存在一定的伤情,同时还扰乱了公共秩序,老人的这一行为可以被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程薇娜表示,老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可以对其进行治安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让座是我们所提倡的社会公德行为,但是并不代表让座是一项法律义务。”程薇娜告诉山东头条news,不存在“必须让座”这样的法律规定或者强制性要求,所以从法律层面讲年轻人有权利拒绝让座,从道德层面讲即便是年轻人不让座,也不能对其进行强烈的道德谴责,更不能挥手相向。
程薇娜表示,根据中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程薇娜认为,根据上述规定,在遭受殴打时,防卫者是有权利还手进行防卫的,但要在一定限度内,一旦超出必要的限度,或者在侵害行为已经结束后仍然实施殴打的行为,则会被认为是防卫过当。当然认定是否过当,还要结合被打时的具体情况,以及侵害人的个体情况等进行综合判定。
“在让不让座的问题上,我们还是提倡以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来处理,但如果遭遇到无理、蛮横的要求时,特别是遇到视频里的这个情况,首先要第一时间留存证据,在必要限度内进行抵制或者防卫,同时要及时向乘警、车站工作人员或者驾驶员求助。”程薇娜说。
程薇娜建议,如果民众作为第三人看到或遇到类似情形,可以进行适当劝阻,并且在全面了解情况的前提下,积极配合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不要作冷漠的旁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