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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亭(tíng)台(tái)楼(lóu)阁(gé)是个什么梗?

时间:2023-12-21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河南大学郑州校区门前的贾鲁河两岸道路最近封死,管理部门解释说是防汛道路,但是七八月份才是汛期,能不能以人为本。”日前,有市民向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反映,希望河南大学郑州校区附近防汛道路能够开放机动车通行。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防汛道路的入口,设置有横杆作为路障,并挂有标志牌“防汛道路禁止通行”。而在路障旁边,另立有一标志牌,上写“根据《郑州市贾鲁河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禁止社会车辆进入防汛道路”。

  沿着防汛道路向西走,路上行人不断。人们沿着贾鲁河或散步,或骑行,或在河边观赏河景。负责防汛道路清扫的工人告诉记者,防汛道路一直不允许社会车辆驶入,而自行车、电动车、行人则可以从这里通过。

  采访过程中,不少居住在周围的市民也印证了这一说法。他们均表示,防汛道路一直以来都不让社会车辆通行。

  对此,贾鲁河防汛道路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由于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还处于建设阶段,有时路障遭到损坏之后,可能会有社会车辆误以为可以从此处通行。当发现路障损坏之后,工作人员也会及时去修补。

  对于市民提出的能否在非汛期允许社会车辆通行的建议,该工作人员表示,防汛道路禁止社会车辆通行在《郑州市贾鲁河保护条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

  据了解,2019年,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郑州市贾鲁河保护条例》,其中第三十五条规定,除执行公务的车辆、消防救援车、急救医疗车、防汛防洪抢险车、工程维护及救险车外,禁止其他机动车在贾鲁河堤顶道路和游园道路上通行。

  此外,从现实情况来看,防汛道路较为封闭,沿线出口极少,若允许机动车通行,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可能难以及时处理。

  有学者曾在论文中指出,根据防汛任务的轻重等因素的不同,堤防道路的主要任务和作用有所不同。有些道路以抗洪抢险和堤防管理功能为主,是为江河、堤防服务的专属道路,这些道路一般不具有社会服务和景观功能。有些道路则兼具一定的交通运输功能,成为地方道路网中的一部分。

  记者搜索相关报道发现,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上会水库的坝顶道路同样作为防汛道路禁止机动车通行。而在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作为鲁兰河综合治理工程(东海段)主要建设内容之一的防汛道路便兼具交通运输功能。

  当然,也有地方在允许社会车辆通行的同时,对通行的车辆和时间作出了规定。如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在2023年5月8日发布通告,禁止高2.8米、宽7米、10吨以上重型车辆从马坊水库坝顶防汛道路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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