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6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河池市宜州区刘三姐镇一老妪因丈夫的工资卡被继子掌管,将丈夫告上法庭。近日,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中心成功调解了这起扶养纠纷案。
河池市宜州区刘三姐镇的赵淑霞(化名)与王大同(化名)于2004年结婚,双方都是再婚,婚后未生育有子女。王大同退休后一直与赵淑霞在宜州区刘三姐镇天桥村居住生活,其退休收入全部由赵淑霞掌管支配。
2022年1月,王大同因病住院,生活不能自理。出院后,儿子小王将其接回刘三姐镇龙降村家中照顾至今。2022年4月,王大同更换工资卡,其退休收入除高龄补贴费外,均由儿子小王掌管支配。之后,赵淑霞称自己年老体弱多病,也没有生活来源,已无能力支付医药费,希望丈夫能帮解决这一难题。因双方未达成共识,今年5月,赵淑霞将丈夫诉至宜州区法院,请求判令丈夫按月向其支付扶养费1500元。
主办法官覃庄丽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年事已高(赵淑霞年过七旬,王大同年逾八旬),且王大同行动不便,为减少当事人诉累,顺利化解矛盾纠纷,决定于9月26日到王大同的儿子小王家中巡回审理此案。
“我一个月就要扶养费1500元,要不然就让他跟我一起住,我来照顾他,钱也由我继续管。”赵淑霞表达自己的诉求。
“跟你住?你经常丢我爸一个人在家里,理都不理,我爸为什么住院你心里没有数吗?我爸出院后你来看过吗?你现在就想要他的钱吧!”小王愤愤地对赵淑霞发问。
“我自己也要生活,也有病要医治,你必须每个月给我1500元扶养费,一分也不能少!”赵淑霞接过小王的话茬说。
“今天我们来这里,就是想让大家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眼见双方剑拔弩张,僵持不下,覃庄丽耐心安抚双方的情绪。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身体状况,覃庄丽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分别对双方当事人的子女进行调解,引导他们换位思考、互相体谅。
面对赵淑霞的女儿韦小玉(化名),覃庄丽向其释明夫妻双方的扶养义务是相互的,不能只要求王大同尽扶养义务,赵淑霞同样也需要尽到扶养义务,建议韦小玉劝母亲念在夫妻俩多年的情分上,别再步步紧逼。
做完赵淑霞女儿的释法说理工作后,覃庄丽做王大同儿子小王的思想工作,希望他考虑到两位老人是老来伴而作出适当让步,和平解决纠纷。
于是,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王大同从2023年10月起于每月15日前支付给赵淑霞扶养费800元。至此,这起婚内扶养纠纷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