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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贪心不足(tān xīn bù zú)背后真相是什么?

时间:2024-04-19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村委会不同意,超半数村民可起诉”的法律依据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若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过半数村民有权以集体经济组织名义提起诉讼。

  尽管存在明确法律规定,此类案件在司法实践中极为罕见。从立案阶段便面临重重阻碍,能真正进入庭审程序的屈指可数。近期,中国青年报发表评论文章《1735名村民起诉区政府,不管谁赢都是法治的胜利》,强调本案的特殊性与标志性意义。文中指出,行政诉讼中“民告官”已属少数,而村民集体绕开村委会提起诉讼更是少之又少,本案参与诉讼村民人数之多堪称前所未见。这些特性使得本案备受瞩目,同时也承载了重要的法治示范价值。

  评论强调,在农村资源开发过程中,村集体与政府部门间的矛盾并不鲜见。通常情况下,矛盾通过双方协商或上级部门调解得以化解,若需诉讼,也多由村委会提起。然而,五溪村案例揭示出政府与村集体间的矛盾不仅尖锐且复杂。倘若能借助司法途径公正、公平、公开地解决纠纷,达成令各方满意的裁决,无疑是对法治建设的重大贡献,也为后续类似争议提供了重要参考。

  评论倡导政府依法行政,以减少与民众利益冲突;民众依法维权,有助于冲突妥善解决。无论双方争议如何,法治始终是最大共识。当协商无果时,双方应摒弃“盘外招”,选择法庭对决,期待此案能成为正面法治典范,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南方都市报亦发布社论《1735名村民诉政府,“民告官”就该双方平和理性》。社论关注到,逾千名村民联名发起诉讼的壮观景象,以及他们在艰难推进诉讼过程中展现出的理性与守法态度。报道记录了村民在前往旁听时,互相提醒保持法庭秩序、控制情绪的情景。这一幕与涉及数万亩滩涂资源纠纷的常规表现形式形成鲜明对比,呈现出一场有序、平和的司法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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